| 簡章下載 | ||||||||||
| 2008富邦青少年發聲獎簡章(PDF) | ||||||||||
| 參選組別人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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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成文字、攝影及錄影三組。 其中文字、攝影限個人參賽,錄影可多人共同創作,但至多不得超過(含)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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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參賽時程 | ||||||||||
| 自2008年7月1日起至10月31日止。(以郵戳為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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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件規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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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EP 1 線上報名 請至活動網站www.youngvoice.com.tw/2008yva 線上填寫報名表基本資料與300~500字作品發聲動機。 註:海外地區參賽者請下載報名表單進行報名,請勿使用線上報名,否則概不受 理。海外地區參賽者報名表 請點我下載 。
STEP 2 下載各組作品授權書及固定格式範例等相關資料。 ★ 作品授權書及相關資料完成線上報名作業者始能下載。
STEP 3 繳件 作品燒錄於光碟片上並註明光碟內容連同STEP 2相關文件資料,以郵局掛號方式寄送至主辦單位。
郵寄地址: 10687 台北市仁愛路四段258號3樓 財團法人富邦文教基金會『富邦青少年發聲獎-OO組』收 聯絡電話:02-2704-8856分機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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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網路票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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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組通過審核之入圍作品預計於97年12月份於富邦青少年發聲網www.youngvoice.com.tw舉辦網路票選活動,公開由發聲網會員線上投票選出最 符合主題之報導作品,各組得票數最高之作品頒予「網路人氣獎」,共計3名;網路票選活動詳細時間以網路公告為準。 ■ 關於「網路人氣獎」之獎勵 1.活動獎品以實物為主,不得折換現金、折讓、更換或任何調整事項。活動獎品如遇不可抗拒之因素,主辦單位保留更換其他等值獎品之權利。 2.網路票選結果不影響決審階段之評選過程。 3.網路票選結束後,發聲網將辦理參加票投者抽獎活動,預計抽出50個名額,贈送精美海報乙張。中獎名單將以E-mail通知,並公布於富邦青少年發聲網www.youngvoice.com.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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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獎項與獎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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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關於專業評審
■ 關於網路人氣票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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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評審、揭曉方式與頒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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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資格審查:由本會依作品規格、參選資格等資料進行審查,資料不足、規格不符者得不予受理。 2.評審要項:依據本競賽評審要項辦理,由主辦單位聘請專家學者組成評審委員會負責評審工作。評審要項包括:
3.揭曉方式:得獎名單與「網路人氣獎」於頒獎典禮當場揭曉,並刊登於發聲獎活動網站。 4.頒獎:頒獎日期、地點,另專函通知各得獎者,並於富邦青少年發聲網www.youngvoice.com.tw與2008富邦青少年發聲網活動網站www.youngvoice.com.tw/2008yva上公佈得獎名單。 5.參賽作品如未達水準,若干獎項可由評審委員團決議從缺。在特殊情況下,評審委員團亦有權調整獎項數目。 6.主辦單位得依實際收件情形調整評選作業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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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著作權授權規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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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為擴大青少年媒體教育推廣功效,參選獲獎作品之著作財產權於著作財產權存續期間應授權富邦青少年發聲計畫無償利用,且不限定該著作財產權之利用地域、時間、媒體型式、次數、重製次數、內容與方法,並不得向富邦青少年發聲計畫要求著作人格權。 2.為配合媒體教育研究與推廣,獲獎作品得由本會安排於本會刊物、網站、光碟或其他媒體發表,並匯入本會富邦青少年發聲網資料庫,不另致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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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注意事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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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得獎作品之著作權或專利等智慧財產權權益,歸屬於參賽個人或團體個別擁有,但主辦單位共同擁有為推廣活動及為教育目的的重製使用及公開發表展示之權利。 2.得獎作品若有抄襲嫌疑,或因侵犯他人圖/文/影像著作權或智慧財產權而涉訟,由參賽者自行負一切法律責任,主辦單位亦有權取消得獎資格並追回獎金與獎座。 3.參賽者可同時跨獎項參加比賽。 4.單獎項投件數至多兩件。 5.參賽作品內若涉及猥褻、暴力、色情、毀謗等違反善良風俗或違反參賽資格者,主辦單位有權取消得獎資格並追回獎金與獎座。 6.參賽作品及所附資料,無論得獎與否,將不予退回。 7.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得隨時修訂補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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